針對原告船東的訴請,被告保險公司辯稱,“盛明(SHENG MING)”輪的事故是船舶不適航和原告棄船所致,不屬于保險條款列明的風險。為此,被告保險公司向法庭申請,由事發(fā)時TMC海事咨詢公司派遣的專業(yè)登船鑒定職員RAWLINGS先生就船舶是否適航出庭作證。RAWLINGS先生向法庭陳述了當時登輪檢驗情況,說明鑒定結論和原因。
海事案件具有涉外性、專業(yè)性強和跨區(qū)域廣等明顯特點,遠程庭審和智能翻譯系統(tǒng)的融合運用具有廣泛的實用性和前瞻性,這是上海海事法院不中斷探索創(chuàng)新,提升專業(yè)化訴訟服務水平,建設聰明海事法院的又一重要成果。
該案中,原告“盛明(SHENG MING)”輪船東訴稱,2018年4月,“盛明(SHENG MING)”輪航行至非洲納米比亞海域時船舶尾軸忽然大量進水,被拖往南非開普敦港進行維修。當“盛明(SHENG MING)”輪欲進進南非領海時,因未提供擔保,南非海事安全局指令將船舶拖出南非專屬經濟區(qū)。而后,船東又依據(jù)南非海事安全局要求,讓船員全部下船,并向各方發(fā)出棄船通知。六天后,船舶信號中中斷并消失,無法查詢軌跡。事后,保險公司以船東投保時未告知船舶不適航狀況等為由拒盡理賠。船東遂將保險公司訴至上海海事法院,要求其支付船舶保險賠償款、拖輪拖帶費等近750萬美元。
“船尾管密封件需要專門的技術職員進行修理,海運費,通常需要在干船塢的船上安裝……”伴隨著RAWLINGS先生的陳述,法庭內一側的大屏幕顯示著翻譯系統(tǒng)正在快速地識別英文語音并翻譯成中文。
專業(yè)化審判:航運金融合議庭+專家鑒定人
據(jù)先容,上海海事法院首次啟用的庭審智能翻譯系統(tǒng),重點完善了海事及法律專業(yè)詞匯翻譯,為庭審提供專業(yè)的同步智能翻譯輔助,有效解決了中英交流的語言障礙,為合議庭認定案件事實、判定法律題目提供了重要參考,極大提升了涉外案件的庭審效率。
9月24日下午,一場“國際范兒”和“科技范兒”十足的涉外案件庭審在上海海事法院有條不紊地進行著。此次庭審跨越了半個地球,英國專家鑒定人在英國遠程作證,上海海事法院首次啟用自主研發(fā)的庭審智能翻譯系統(tǒng),對法庭內的語音實時同步翻譯,并且利用船舶大數(shù)據(jù)系統(tǒng)當庭演示船舶境外航行軌跡,充分展現(xiàn)了中國海事司法國際化、專業(yè)化、智能化水平。
期間,法庭當庭運用上海海事法院船舶大數(shù)據(jù)系統(tǒng),查看了“盛明(SHENG MING)”輪從2018年4月10日至5月28日在非洲海域的航行軌跡,原、被告和第三人依據(jù)該數(shù)據(jù),分別對RAWLINGS先生就有關事實進行提問。
由于庭前預備充分,技術保障到位,三個多小時的跨國連線過程順暢,庭審規(guī)范有序,翻譯內收留正確度高,取得了良好的庭審效果。
此時,法庭內的法官和書記員,以及身處福建、上海等地遠程連線參加庭審的原、被告和第三人,都在全神貫注地關注翻譯文字,時不時地用筆快速記錄一下。
海事審判因案件當事人遍及多個國家和地區(qū),具有國際化程度高、訴訟主體多元化的特點。近年來,當事人主動選擇上海海事法院管轄的案件增多。疫情期間,為方便中外當事人參與訴訟,上海海事法院大量開展在線庭審。此次在庭審中首次啟用智能翻譯系統(tǒng),更為有效地提升涉外案件審判質效。
信息化技術:組合運用助力海事審判大顯身手
下午15時28分,受疫情影響無法前來中國、擁有21年海上工作經驗的英國籍專家鑒定人GARY CHARLES RAWLINGS向法庭鄭重宣讀了證人保證書后,開始陳述2018年5月2日上船檢驗巴拿馬籍“盛明(SHENG MING)”輪的鑒定意見。
國際化庭審:跨境連線+智能翻譯
這起海上保險合同糾紛,因涉案金額較大,法律題目復雜,涉及專業(yè)領域深進,專門由上海海事法院航運金融審判合議庭審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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